2017南通启东市向省聘大学生村官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简章(2)
2017-12-28 11:00:0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二)量化考核
1.量化考核对象:面试合格人员。
2.考核组织:由启东市组织人社部门牵头成立考核组,会同有关单位对人选进行量化考核。
3.考核要点:对考核对象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公认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4.考核公示:考核工作将在被考核人工作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考核成绩:考核组综合考核情况,以百分制方式对考核对象进行量化打分。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和量化考核成绩按照4:6的比例,采用百分制方式,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和竞争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量化考核得分高者在前),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告。
体检由启东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严格按照录用考察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东市委组织部网站、启东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按计划数统筹安排到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报启东市人社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手续。
考生递交考核招聘报名表后,在后续各招聘环节不得提出放弃申请。未经所在启东市委组织部批准而缺席后续环节的,视为放弃。放弃者取消其再次参与本类考核招聘资格。本招聘除体检不合格外,不设置递补程序。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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