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宿迁市宿豫区向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20名事业单位人员简章(2)
2017-12-05 10:03:1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宿豫党建网
(三)笔试和履职评价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实行百分制评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主要测试职业能力素质和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主观题主要测试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区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等次、表彰奖励等情况,对报名人选采取履职评价(评价要素及分值见附件3),履职评价结果将在宿豫党建网等媒体公示。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履职评价计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评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计划组织、应变创新、语言表达等能力,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履职评价计分之和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并组织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六)公示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将合格人员名单在宿豫党建网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在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各单位要加强宣传,鼓励大学生村官参加考试。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或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中共宿豫区委组织部、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0988097、80877200
传 真:0527—80989201
附件:1.《2017年宿豫区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17年宿豫区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履职评价评分表
中 共 宿 豫 区 委 组 织 部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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