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招聘9名人员简章(2)
2017-11-17 11:02:58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①专技A、专技B、专技D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②专技C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占60%)和公共知识(占40%)。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50%为合格。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按照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制定的面试办法进行。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总成绩的60%。
(四)资格复审
考生应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原件,或本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能证明所学专业与职位表一致的其他原件等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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