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盐城市"三支一扶"考核合格中招聘5名基层事业单位人员简章(2)
2017-11-16 09:57:1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组织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二)笔试
1、科目
笔试参加江苏省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第二次统一公开招聘人员统一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合格线与省一致。
2、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7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盐城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请相关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并在面试开始前对考生身份证、江苏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统一笔试、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公示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部门(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盐城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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