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州昆山市周市镇招录12名辅助性岗位人员公告(2)
2017-09-30 10:41:32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中国昆山市人民政府网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五楼会议中心(崂山路9号)。
3.报名材料:
《报名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昆山集体户口需户籍证明)、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其它报考职位所需的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2张。
4.资格初审和缴费: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收取报名材料,并当场办理缴费手续,报名考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报名者,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免收报名费。
5.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录岗位和招录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录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报名者须持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导致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本次招录统一组织笔试。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初审通过的人员,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限内,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通过考试、体检、政审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5)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6)涉及加分项的职位,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职位表。
四、考试
本次招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不设合格线,面试设合格线为60分。招录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含加分)+面试(按占比50%计)。
1.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报名当天通知。
(1)报名者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
(3)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职数1:3比例确定取得本岗位面试资格人选。同一岗位如最后一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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