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宿迁市工会系统招聘工会协理员39人启事(3)
2017-09-21 11:03:3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宿迁总工会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市总工会网和沭阳县总工会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分别由沭阳县总工会、泗阳县总工会、泗洪县总工会和市总工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分别由沭阳县总工会、泗阳县总工会、泗洪县总工会和市总工会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总工会网和沭阳县总工会网、泗阳县总工会网站上公示5天。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正式聘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对试用期内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按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合同期满后,按照新的考录程序确定下一轮招聘人员。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会协理员工资待遇
全市工会协理员统一工资待遇标准。工资由两部分构成: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其中基础工资为3000元/月(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绩效工资为500元/月,按季度根据考核情况发放。试用期间不发绩效工资。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宿迁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27-84389600 (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 sqjwd3jj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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