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徐州市贾汪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招聘25人简章(3)
2017-07-26 10:09:3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如再并列,以此方法类推。下同)。
体检工作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贾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根据报考岗位,按照考试成绩双向选择,优分优选。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仍按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考生不符报名条件而审核通过或有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除取消相关考生考聘资格外,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招聘工作中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查纠。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八、本公告由贾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6-66889680
监督举报电话:0516-66889659
(周六、周日不休息)
附件:贾汪区2017年公开招聘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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