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盐城市射阳港经济开发区招聘9名人员简章(2)
2017-06-22 09:41:5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考试方式、科目和时间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 试(笔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17年6月30日上午8:30—10:30。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考试科目
(1)内勤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路灯维护管理员岗位:公共基础知识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6月29日下午2:30—5:30
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二)面 试
面试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下午2:3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各按5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城管中队工作,合同签订后不再进行递补。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参照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单位提供食堂、宿舍等服务。
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决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联 系 人:陈女士
咨询电话:0515-87756523 189363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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