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市江宁区社保管理中心招聘15名辅助人员简章(3)
2017-06-21 10:24:0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
四、招聘咨询
江宁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招聘政策咨询:025-87187233
五、招聘监督
江宁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监督电话:025-52163671
附件:1、江宁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江宁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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