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事业单位备考:热门考点——人身权
2017-06-15 11:23:59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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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几年的事业单位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在考察人身权相关知识时,考点较为集中,知识点不多,但是考试题目出题方式较多较杂。本文将从人身权这几年的几个热门考点入手,为广大考生解开人身权的面纱,忘给广大考生的考试带来帮助。
考点一:人身权的分类
在民法中,我们通常将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考试中常出现的一种题目就是让考生在众多具体的权利中分析哪些是人格权哪些是身份权。
人格权是指民事权利平等享有的,经法律认可、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作为民事权利义务主体应当具备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身份权是基于某种特定地位和资格而享有的权利,因此,必须以该特定地位和资格作为前提。主要包括:配偶权、亲权、荣誉权。
要区分哪些是人格权哪些是身份权考生往往需要背诵大量的具体分类,在区分时往往容易出错,在此笔者给广大考生提供一个记忆的好方法。大家只需记着人格权是人人都有且人人平等的,而身份权并非人人都有必须基于特定身份或者特定贡献才有。由此出发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记忆和区分了。
考点二:侵犯肖像权的判定
肖像权是对自己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未经本人允许。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侵犯肖像权。
例如:下来属于侵犯肖像权的是( )
A.为了寻找失散亲友而在报纸上刊登出的寻人启示中使用的被寻人的照片
B.为追捕逃犯而在通缉令上所使用的逃犯照片
C.因新闻报道需要而使用他人的照片
D.未经同意将获得福利彩票特等奖的获奖者照片用于广告宣传
本题中,ABC选项虽都未经本人同意,但是并未以营利为目的,因此都不构成侵犯肖像权。而D项中既未经本人同意又用于广告宣传,构成侵犯肖像权。因此,答案为D。
考点三: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分
很多考生面临考题中侵犯名誉权和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不知如何下手区分,甚至很多考生在做题时“凭感觉”,这样下来正确率自然不高。在此笔者给大家介绍一种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的方法,就是观察考题中侵权人所作出的行为和说出的话是真实情况还是虚假情况,如果侵权人所作出的行为和说出的话反映的是被侵权人的真实情况,那么侵犯的就是对方的隐私权。反之,如果是虚假情况,那么侵犯的就是对方的名誉权。
例如:某医院举办性病专题活动,公开使用患者赵某的相片等资料作为例子,虽然遮住了眼睛,但仍然有人认出是赵某。如果医院并未事先征求赵某的同意,那么医院的行为侵犯了赵某的( )。
A.名誉权 B.隐私权 C.生命权 D.肖像权
本题中,医院作为侵权人,公开了赵某患病的事实,反映的是赵某患病的真实情况,因此侵犯的是对方的隐私权。而医院开展的是专题活动,并非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因此,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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