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40名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公告(3)
2017-06-15 10:26:58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公示3天,公示后无问题者的作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及待遇
考察公示结束后,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派遣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工作地点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一年一聘。首次聘用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岗位要求人员予以辞退。正式聘用人员基本工资1800元/月,岗位补贴700元/月,考核工资200元/月,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并参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性质聘用人员进行年终考核,按照规定发放考核奖金。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并由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经开区监察局: 0527-88859575, 经开区组织宣传部:0527-88859912。
五、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4333305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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