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盐城市阜宁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3名人员简章(2)
2017-05-25 09:49:1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阜宁党建网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2.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2.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各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阜宁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因各类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7年应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15日前提供学历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7238613(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干监科)0515-87386305(阜宁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7238610(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综干科)
0515-87386412(阜宁县人社局事管科)
附件:1.阜宁县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农经工作人员岗位表
3.诚信保证书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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