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泰州市姜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生特别提醒
2017-05-22 11:13:56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中国姜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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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别 提 醒
(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一、报名时照片的问题
为便于工作人员在笔试、面试、聘用等各招聘环节准确、快速地辨别考生,切实维护最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招聘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小两寸证件照3张,且证件照下端不影响辨别考生容貌的地方需印有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照片上的姓名、身份证号考生一定要仔细核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照片的审核也是报名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让父母、朋友代报名的考生一定要事先按要求把照片准备好,以免影响报名的顺利进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学习
二十二、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十二、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三、笔试的相关注意事项
①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中国·姜堰网、“春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②考试前20分钟,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请核对考场号和座位号),并将《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没有《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参加考试;有《笔试准考证》,但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提前交卷、退场。
③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墨水的签字笔。
④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包括手表带至座位(手机不得作为钟表使用,请取消报时功能,并关机,放在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凡发现将上述物品或设备带至座位的,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使用上述物品或设备的(手机带至座位未关机、已关机考试中铃响或振动,均按使用处理),一律按严重违纪处理。
注意:笔试时手表也不可以带进笔试考场。
⑤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要求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后果自负。考场内没有多余的答题卡(纸)调换。
⑥严禁将答题卡(纸)、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监考老师如数收回考生的答题卡(纸)、试卷、草稿纸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201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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