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泰州市姜堰区事业单位招聘91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7-05-22 11:01:48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中国姜堰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考生须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学生证,聘用审批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④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3)填写《泰州市姜堰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从指定网站下载、打印),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小两寸证件照3张(证件照下端不影响辨别考生容貌的地方需印有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
(4)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按《泰州市姜堰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区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6月8日下午16:00。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政策解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提供虚假信息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6)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生的资格初审,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考生的资格复审(其中,01、02、58、64、77 等5个岗位的资格复审由区委组织部负责)。
(7)报名费10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报名费。
(8)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改报名地点: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508室)。
(三)笔试
笔试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卷面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中国·姜堰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合成成绩满分100分,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申论》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计算。笔试合成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及笔试合成成绩在中国·姜堰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选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选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区组织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将在笔试合成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缺额数一次性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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