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省人社厅招聘32名非在编人员简章(2)
2017-05-16 10:02:48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考试方式包括笔试、面试等。考试内容主要是工作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
(二)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总分的60%为合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
(三)在每个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有人数。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凡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苏人社发〔2013〕3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四、考察
(一)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施组织考察。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体检
(一)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使用手续
(一)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办理相关使用手续,原则上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公开招聘人员的试用期管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待遇
非在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非在编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厅统一的非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八、招聘政策及技术咨询
025-83238590(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025-83236107(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
025-83238598(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25-83347361(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25-8333812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12333咨询中心))
025-83236083(技术咨询)
九、招聘工作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3238583。
附件:2017年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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