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夏季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名简章(2)
2017-05-11 10:03:0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本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审查通过后,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我局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3、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snt.lss.gov.cn)网站、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www.ntfc.gov.cn)公告。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我局通知本人。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
5、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在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告。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则在面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由我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2017届毕业生在2017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实施方案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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