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通海门市补录基层公益性岗位20人简章
2017-04-13 10:30:1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海门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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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社和民政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省和南通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开补录招聘人社及民政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录岗位均为基层公益性岗位,分别为:民政基层公共服务工作人员6名(工作岗位在区镇),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工作人员14名(工作岗位在区镇及村居)。
二、报聘对象及条件
报考者须是本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责任心,愿意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工作。
报考者还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乡零就业家庭的;
4.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的;
5.离校未就业或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
6.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包括城镇“4050”、单亲、残疾人员、复员军人以及被征地农民等家庭)。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者应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进行报名。
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或相关证明;以“城乡零就业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关材料;以“重点优抚对象”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低保边缘户”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户籍所在地社区证明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失业登记6个月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须携带《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证》(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人社部门出具的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以“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提供城镇“4050”、单亲家庭、残疾人员、复员军人以及被征地农民等方面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同时还须分别提供复印件一份。
报名日期:2017年4月18-20日。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海门市人力资源市场底层大厅西北角办公室(海兴路65号)
联系电话:人社0513-82212576、民政0513-82212120
2.审查:市人社局、民政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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