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事业单位公基备考:法律常识高频考点(二)
2017-03-29 13:07:29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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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例题
【例1】下列做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立大学以其教学大楼产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B.某乡镇企业以所属土地所有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C.某农民以所属宅基地的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D.某国有企业以所属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例2】甲向乙购买了一只羊,钱已付,因天黑路滑,甲决定明天再来牵羊,乙将甲所买的羊与自己的羊一起拴在门口树下,当晚雷雨交加,将甲所买的羊与乙的羊一起击死,此事件中乙是否需要赔偿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有过错,乙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乙有小部分过错,乙要承担小部分赔偿责任
C.乙有大部分过错,乙要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
D.乙没有任何过错,乙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例3】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一饭店,店名为“客来香”,依法登记。甲全权负责饭店对外事务。顾客丁来店中用餐时,被服务员戊不小心烫伤。丁欲向法院起诉,则( )。
A.被告应为“客来香”饭店
B.甲乙丙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
C.被告应为甲
D.甲和戊为共同被告
1、【答案】D
【解析】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A项的“教学大楼”属于以公益为目的的学校,不得抵押;B项的“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C项的“宅基地”不得抵押;D项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正确。
2、【答案】A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羊被击死时还由乙占有,故乙应该承担标的灭失的风险,赔偿甲的损失。故本题答案为A选项。
3、【答案】B
【解析】此题为司法考试相关题目。关于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规定在《民诉意见》第四十条中。本题是对该条文的考察。根据《民诉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结合本题来看,本题应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因此,B项正确,A、C、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应选择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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