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扬州仪征市事业单位招聘85名人员简章(3)
2017-03-17 18:43:5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仪征市人社网
2、时间及安排:
2017年4月15日上午
报考《岗位简介表(A)》岗位的考生按照各自所报岗位规定的笔试公共科目分别考核:
管理类岗位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工勤技能类岗位)”;专业技术各类(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其他类)岗位分别对应考核各通用类别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其中,其他类与管理类岗位笔试试卷相同)。
报考《岗位简介表(B)》岗位的考生考核:
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素养。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市组织和人社部门分别确定《岗位简介表(A)》和《岗位简介表(B)》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限报考《岗位简介表〈A〉》人员)或专业水平测试(限报考《岗位简介表〈B〉》人员)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水平测试)前,对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统筹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专业水平测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专业水平测试)名单公布。
(四)面试(专业水平测试)
《岗位简介表(A)》,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简介表(B)》,采取专业水平测试的方式进行。由市组织和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按统一要求制定并公布实施办法。专业水平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置合格分数线,具体在实施办法中 公布(包括构成、权重和分值等;其中,进行专业能力素质考核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专业能力素质考核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专业水平测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
参加面试者,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参加专业水平测试者,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如专业水平测试分别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能力素质考核的,则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4月15日进行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市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