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徐州市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67名人员简章(3)
2017-03-17 15:21:4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徐州市人社网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安排。专业面试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专业实践能力。其他岗位统一进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进行专业面试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党建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