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射阳县城建监察大队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7-03-02 14:49:2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苏州人事考试网
(三)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城建监察大队协同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城建监察大队工作,合同签订后不再进行递补。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根据《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中核定的执法辅助岗位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
联 系 人:宋 敏
七、招聘工作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40111
射阳县城建监察大队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附件:
附件一:(岗位表).xls
附件二:(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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