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州靖江市招聘6名精神卫生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2017-02-20 10:07:0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苏州华图
4.报名材料
报名时考生根据岗位要求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靖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精神卫生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在进入体检程序前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
(5)2016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4年及以前毕业生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5.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根据自身条件,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靖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精神卫生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6.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泰州市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1.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
2.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2月26日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100分,5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内容为精神卫生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
4.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暂保留所报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靖江市卫计委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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