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2)
2017-01-22 14:25:4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苏州华图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由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闭卷答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
3.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未及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2017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变、处理问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
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按总成绩排序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3.笔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本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八、纪律、监督
赣榆区纪委、监察局驻赣榆区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6223150。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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