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省公安厅新闻中心招聘12名文员公告(2)
2016-09-08 11:40:2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公安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下列程序依次组织进行:
(一)报名
请添加“江苏警方”微信公众号,留言“报名”,获取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5日至10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成功作品到江苏省公安厅新闻中心(南京市扬州路1号)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笔试
编导、新闻采编、新媒体运维岗位应聘人员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四)面试
应聘编导、新闻采编、新媒体运维岗位人员笔试合格者,按岗位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摄像、视频剪辑、视频包装、音频编辑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本人公布。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依据个人总成绩(无笔试的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照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执行进行政审。
(七)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合格者为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试用期。
上述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25-83525720邹警官
报名咨询时间:2016年9月5日至10月15日
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五、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省公安厅新闻中心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方能正式聘用。
(二)编导岗位月收入60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下同);视频包装岗位月收入6000元;视频剪辑岗位月收入5500元;摄影岗位月收入5000元;音频编辑岗位月收入5000元;新闻采编岗位月收入4000元;新媒体运维岗位月收入4000元。以上月收入不含超时补贴及差旅补贴等。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工资按月收入80%的标准发放。
(三)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中,年龄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9月1日。凡日期“以后”、“以前”,均包含本日期。报名截止时间计算至24∶00。凡数字“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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