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7名扶贫工作人员公告(2)
2016-09-05 11:51:5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经资格初审后,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之比小于或等于3:1,只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之比大于3:1,先组织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重点考察应聘者公文写作能力,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
2、面试。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服务意识、工作态度、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如果形不成竞争,面试得分需达到60(含)分才有资格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公布方式:国家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sqkfq.com/)、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GKQRLZY)发布。
(三)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委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由委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考察公示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拟聘用人员中,由政法与社会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分配。
拟聘用人员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后,派遣到用人单位从事扶贫工作。合同期自录用起到2021年3月底,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经委托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公司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放,月工资2800元,按规定参加相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经开区监察局:0527-88859575,经开区组宣部:0527-88859912。
六、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4333305
招聘相关工作进程请关注:国家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sqkfq.com)、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GKQRLZY).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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