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州昆山市福利院招录16名公益岗位人员简章(2)
2016-09-02 10:51:1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昆山市民政局
(三)试用
1.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上岗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2.试用期满后,需进行理论及实践操作考核。
(四)体检和政审
理论及实践操作考核合格者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考核、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
1.政审通过者名单在昆山市民政局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报市人社局备案,缴纳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
2.护理员为一线护理岗位,工作时间实行“三班两运转”。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昆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7571252
监督电话:57598135
昆山市民政局
—— 推荐阅读 ——
以上即为《2016苏州昆山市福利院招录16名公益岗位人员简章(2)》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