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通市高新区招聘3名招商人员简章(2)
2016-03-15 11:07:19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通州政府
四、考试
1.本次招聘设开考比例为1: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开考。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考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局组织实施。
2.考试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后二日内在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
3.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nhiz.gov.cn)予以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nhiz.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纪律与监督
南通高新区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察审计室
电话:0513-86103278。
八、本简章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局
电话:0513-86116001。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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