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人社厅招聘13名非在编人员 1月4日报名(2)
2015-12-28 14:41:06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人社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凡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苏人社发〔2013〕3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四、考察
(一)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施组织考察。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体检
(一)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使用手续
(一)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办理相关使用手续,原则上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公开招聘人员的试用期管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待遇
非在编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其工作单位现有非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八、招聘政策咨询
025-83276099(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025-83347361(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25-8333812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12333咨询中心))
九、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委、江苏省监察厅驻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5-83276012。
附件: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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