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5580898

招考信息 试题资料 备考资料| 面授课程 网校课程 备考图书| 直播课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刷题app| 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南京 咨询
    常州 咨询
    淮安 咨询
    连云港 咨询
    南通 咨询
    宿迁 咨询
    苏州 咨询
    泰州 咨询
    无锡 咨询
    徐州 咨询
    盐城 咨询
    扬州 咨询
    镇江 咨询
    025-8369-4958
  • 当前位置:苏州华图网 > 江苏公务员 > 2014苏州公务员考试论证类备考:“原则”在心,成功

    阅读模式

    2014苏州公务员考试论证类备考:“原则”在心,成功在手(2)

    2013-11-12 09:33:41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江苏华图 公务员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2、改变原论题的论证范围
      每一个论题都有特定的断定内容,也有大体的论证范围。改变原论题的论证范围有下面两种情况:
      一是:论证过多。在论证过程中,不去论证原来的论题,而去论证比原来的论题断定更多而又虚假的判断,叫“论证过多”。
      譬如:论题是“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在论证过程中,不去论证这个论题,实际上却去论证“意识对物质具有决定作用”。这个判断比原论题的断定内容更多而又虚假,所以犯了“论证过多”的逻辑错误。
      二是:论证过少。在论证过程中,不充分论证原论题,而去论证比原论题断定内容少的判断,叫“论证过少”。
      譬如,论题是“某人光辉战斗的一生”,在论证中实际上只论证了某人一生中的某一段历史是光辉的,实际论证的范围小于论题所要求论证的范围,因此犯了“论证过少”的逻辑错误。
      在2010年的918公务员联考中也有类似的题目出现:
      【例2-2010-9-18联考】“闪婚”是指男女双方恋爱不到半年就结婚。某研究机构对某市法院审理的所有离婚案件做了调查。结果显示,闪婚夫妻3年内起诉离婚的比例远远高于非闪婚。由此,该研究机构认为闪婚是目前夫妻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
      下列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以上论证:
      A.调查发现,离婚最快的夫妻往往不是闪婚夫妻
      B.到该市民政部门办理的协议离婚案件占该市离婚案件总量的70%
      C.调查显示,闪婚夫妻婚后感情更加融洽
      D.调查显示,恋爱时间过长的夫妻离婚率高于闪婚夫妻
      【答案】B
      【解析】此题论题断定“闪婚是目前夫妻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论据是“闪婚夫妻3年内起诉离婚的比例远远高于非闪婚”,B项中“协议离婚占该市离婚案件总量的70%”,也就是说起诉离婚只占该市离婚案件总量的30%,即论据里只论证了30%的范围,30%的范围里闪婚夫妻离婚的比例高于非闪婚,不能说明所有的,犯了“论证过少”的逻辑错误。因此就得不到“闪婚是目前夫妻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个断定,削弱了论证,答案是B。A、C、D都是无关项。
      3、“以人为据”的题外论证
      “以人为据”的题外论证,常常发生在双方辩论的过程之中。辩论者离开双方正在辩论的话题,攻击对方品行和生理上的某些缺点,企图通过攻击对方的缺点来驳倒对方的论点。它的错误在于:混淆了对方的论题和对方本身存在的缺点这样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请看下面的争论:
      甲:我赞成实行优化组合,因为实行优化组合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促进生产。
      乙:有人当第三者不觉得脸红,觍着脸讲什么优化组合,先优化一下你自己吧。
      乙不谈对优化组合有什么看法,却离开论题攻击对方的缺点,在论证中犯了“以人为据”的逻辑错误。
      可见,充分理解“论题同一”的论证规则,能够显著提高我们做论证题的速度和准确率,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希望这个能引起广大考生的重视。

      以上即为《2014苏州公务员考试论证类备考:“原则”在心,成功在手(2)》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公务员招考资讯,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

    (编辑:admin)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 扫码下载:华图在线APP
    •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苏华图教育
    • 扫码进入官网微博:江苏华图

    热销课程

    备考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