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省考公告泰州市招录601名公务员公告(5)
2018-01-26 18:01:01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泰州人社网
(八)录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各招录单位填写《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审批表》、《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政审考核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职位所需证明材料,按规定程序报泰州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拟录用为司法、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人员的,审批前需分别报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政治部审核同意),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凭学历证书等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录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被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经泰州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发现并经查实的考生,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考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泰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6886260(泰州市委组织部)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3—86891051,86896181(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23—86885399(泰州市纪委第五派驻纪检组)
咨询时间: 工作日 08∶30-12∶00、13∶30-17∶30
网 址: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rsj.ta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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