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录61名紧缺职位公务员简章(2)
2017-03-01 13:55:43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四)缴费确认
时间:3月21日0时—3月3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于3月29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传真到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0571-88396652),经审核同意后,免除其考试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可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设区的市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二)报考县级以下机关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三)笔试地点
报考省级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杭州。报考市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设区的市或所辖县(市)。
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部分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后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按招考计划中备注说明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并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招录机关单位在各招考职位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的比例均为1:5。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面试
面试可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知识或技能水平测试的,面试及专业知识或技能水平测试成绩均应达到60分以上。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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