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无锡市考试录用519名公务员简章(3)
2017-01-10 11:47:22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无锡人事考试网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24:00。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解决(省内各地考务咨询电话可登录江苏省公务员局门户网站gwy.jshrss.gov.cn查询)。
四、考试与录用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笔试公共科目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报名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7年4月上旬在我市相关报名网站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和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人选。体能测评、体检时间安排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体检均合格的,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因体能测评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面试前,招录(审核)机关对拟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具体详见《无锡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十五条)。其中,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同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我市生源的2015-2016年毕业后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含省高校招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报到证或户籍证明等;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考试证书等材料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对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和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如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体测、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报考人员。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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