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师范大学招聘8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第一批)(2)
2015-06-19 11:00:03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人社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师范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 徐老师
咨询电话:0516-83500203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师范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6-83403528
联系人: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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