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市浦口区招聘270名新教师简章(3)
2016-11-30 08:53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南京教育
2、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要求,制定2017年浦口区新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方案,经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按区合并招聘的岗位,将在面试公告中明确具体招聘单位、人数以及拟聘用人员选岗办法(选岗办法由区教育局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个人专业水平和学校师资需求等综合因素制定),并在浦口教育局网(同上)适时发布。
(1)浦口区教育局划定各学科笔试合格线,笔试合格者可按浦口区教育局公布的面试公告报名参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聘学科需求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浦口教育局网(同上)上公布。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学科(专业)笔试达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交成绩凭证和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参加面试。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3)面试采取现场答辩、说课和基本功考核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面试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现场答辩、说课、基本功考核分别占面试总分的20%、60%、20%。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学科基本功考核单独进行。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前在南京浦口教育局网另行通知)。
(4)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在南京浦口教育局网(同上)另行通知。
(6)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70%。
(7)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已就业的考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得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浦口区政府网、南京浦口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签订试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招聘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8182729、025-58530879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监察室:025-58886604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883228
本公告由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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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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