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53名中小幼教师简章(3)
2016-08-02 15:51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六)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新教师须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三份材料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在职教师需自行办理调档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6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3.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
(七)聘用待遇
1.中小学聘用教师待遇
2016年,我区聘用的中小学教师实行人事代理(非事业编制、非编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编内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幼儿园聘用教师待遇
幼儿园聘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非事业编制、非编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工资不低于3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三、其他
1、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5-68821812(区监察局)
2、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ycedz.com;
咨询电话:0515-68821609(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科)
区人社局、区社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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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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