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泰州兴化市招聘193名中小幼教师简章(4)
2016-04-26 10:16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兴化教育
(九)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兴化市教育局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42833 (教育局)83228870(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3326329(市纪委)
兴化教育网:http://www.xhedu.cn
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hhrss.gov.cn
附件:
兴化市教育局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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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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