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春季南通市海安县教育系统招聘94名教师简章(2)
2016-04-12 09:21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南通人社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海安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学段学科要求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于2016年4月27日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ldbz.haian.gov.cn)、海安县教育网站(www.hajyw.net)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海安县教育局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原报名处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此时间内到原报名处退回笔试费),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不接受其他原因的改报名及退费。改报名时间:2016年4月28日(8:30-12:00,14:00-17:30)。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6年4月29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县教育网进行公告。
(3)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4)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后的人员,于2016年5月5日至5月6日(8:30-12:00,14:00-17:30)至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作自动放弃。
(5)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从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名额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计算)。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的名单、时间、地点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教育网站公布。
2.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说课学科与笔试学科一致,其中报考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者的面试包括弹琴(招考单位提供电子琴)、唱歌、跳舞、绘画(简笔画,画笔考生自备)等专业素质内容,占面试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6年5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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