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州市太仓中等专业学校招聘10名专业教师公告(3)
2016-02-15 09:37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太仓人社
七、资格复查和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太仓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和考察(考核)。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由太仓市教育局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太仓市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被录用的新教师见习期(试用期)一年。凡正式录用的教师必须遵守我市中小学教职工流动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服务期5年。见习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自谋职业。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0512-53521537。
十、本简章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东仓南路108号
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人事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400;
联系电话:0512-53283006。
附件:
1.2016年太仓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
2.太仓市教育局招聘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16年太仓市教育局招聘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电子报名信息表(样表)
太仓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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