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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常熟理工学院招聘(一)拟聘用人员公示(第8次)

    2022-09-19 13:50:43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师招聘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2022常熟理工学院招聘(一)拟聘用人员公示(第8次)由江苏教师招聘同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整理发布,更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jsjszpxxht),和江苏教师招聘交流QQ群224868267。

    该公告已过公示时间,对该公告内容进行下架处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试题练习】

    2020年1月李某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2022年3月李某的丈夫盛某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法院于2022年4月10日作出判决。2022年8月,李某返回家中,发现盛某已与另一名女子杜某结婚,自己的女儿已被朋友艾某收养。下列与之相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A.艾某收养李某女儿的行为继续有效

    B.李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C.李某与盛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D.李某在2020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条规定,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故李某在2020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并非无效。D项说法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注:此题出题不严谨,法院公示期不满足宣告死亡一年的时间限制)

      以上即为《2022常熟理工学院招聘(一)拟聘用人员公示(第8次)》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教师招考公告,关注江苏教师招聘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sunling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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