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泰州靖江市招聘教师66名简章(2)
2018-05-21 09:22:27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靖江市政府
4.报名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靖江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毕业证书(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书;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9)其他社会人员须在进入体检程序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0)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延迟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
5.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靖江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2)靖江市教育局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98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有关证件予以减免)。
(3)专业类别按《靖江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靖江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在审核其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靖江市教育局向靖江市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在报名现场和指定网站公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日17:30。凡未提出添加申请,及靖江市教育局未同意或靖江市人社局未批准,最后没有在报名现场和指定网站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
6.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由靖江市教育局提出意见,经靖江市人社局审核后,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由靖江市教育局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下午2:30—6:00,地点: 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9日下午6:00前,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费收据到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占笔试成绩20%,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80%。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靖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跟进)。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靖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