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淮安市洪泽区招聘教师81名简章(4)
2018-05-09 11:53:20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按所报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洪泽区正式在编教师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0517-87230383
江苏省洪泽中学:0517-87265402
淮安市洪泽湖高级中学:0517-80926032
江苏省洪泽中专校:0517-87200268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二)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
洪泽区政府网(http://www.hongze.gov.cn/)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纪委、监察局:0517—87229902
淮安市洪泽区委组织部:0517-87211370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11901
本公告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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