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科技大学辅导员招聘25名简章(2)
2018-05-04 16:18:38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
3.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心理素质和心理特征,不计分值。
4.专业测试(仅限留学生辅导员岗位):专业测试按照江苏科技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考生英语能力。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5.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镇江校区和张家港校区辅导员岗位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留学生辅导员岗位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20%。
(二)考试安排
1.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http://rsc.just.edu.cn/)网上公告或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江苏科技大学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研究决定最终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体检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科技大学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应届毕业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相关政策咨询请联系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
电话:0511-84401036
联系人:杨老师、赵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科技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1-84401047
附件1: 《江苏科技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
附件2:《江苏科技大学2018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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