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盐城师范学院招聘24名辅导员和管理人员公告(3)
2018-04-26 09:07:31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编号,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上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2017届及以前国内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17届及以前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2018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书和相关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详见《盐城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和管理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性质)面试办法》公告(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另行公布)。
2.面试要求:按照盐城师范学院制定的《盐城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和管理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性质)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须达到面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
根据岗位编号,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编号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身体检查和心理测试)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聘用人员同时须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2.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
3.对公示无异议且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材料齐全人员,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性质)。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聘用期起始时间:以取得硕士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次月(含次月)和档案等材料齐全且在我校正式入职后起算。
4.聘用期间待遇: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等参照我校事业编制内同职级人员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养老保险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缴纳。
5.本次招聘工作(自报名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拟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因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应聘岗位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根据需要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公示7个工作日,递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性质)。递补拟录用人员,录用程序及各类待遇同上。
六、公开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582580515-88233050
联系人:张老师、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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