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吴江区备案制教师公开招聘300名公告(2)
2018-03-29 10:39:36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中国吴江网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资格审核表,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2.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者须携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先接受资格初审,通过后再接受资格复核:
(1)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18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在读学校出具的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学段的证明材料,2018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否则视为不具有报考资格条件;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指已经在吴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代课,户籍不限的人员)。
(2)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吴江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吴江区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驻吴江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3)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报名者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在资格审核现场向吴江区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4月7日—4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4. 吴江区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主管部门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4月7日—4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5.复核通过后,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4月18日上午9:00至4月20日下午16: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2.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代办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3.本次招聘允许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报考低学段相应专业学科的岗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幼教岗位。
4.江苏省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江苏省户籍的考生,苏州市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苏州大市户籍的考生。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口。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5.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员,将电话通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②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③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④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18年4月8日前符合。
9.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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