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共南通市委党校公开招聘3名紧缺型高层次人才简章(2)
2018-03-13 11:25:02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通党校网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发送上述材料后,我校依据《中共南通市委党校2018年公开招聘紧缺型高层次人才简章》有关规定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截止日后的15日内公布。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本校进行资格验证。
应届博士毕业生或“985”高校硕士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科研成果、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在职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科研成果、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资格验证通过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
资格验证通过人数和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如资格验证通过人数不足,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四)面试
1.面试以学术评价和专题试讲的方式进行,由我校和市组织、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个人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在体检、考察环节,由于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缺额的,相应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等查清后再作决定。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我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相关材料,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18届博士研究生和“985”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办结聘用手续,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并在签订意向协议30天内办结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市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八、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南通市委党校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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