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招聘30名高层次人才公告(2)
2017-12-01 09:15:13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网
(二)现场资格审核
1. 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华东师范大学考点
(1)审核时间:2017年12月9日上午8:00—11:00。
(2)审核地点: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电教楼201;华东师范大学考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10室。
2. 苏州大学考点、扬州大学考点、江苏师范大学考点
(1)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上午8:00—11:00。
(2)审核地点:苏州大学考点:苏州大学东校区文思楼602室;扬州大学考点: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扬州市文汇东路48号)8号楼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二楼报告厅;江苏师范大学考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23#C座102C教室。
3. 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初审者自行网上打印报名表1份,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资格审核: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②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及获奖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书》(注:空白协议书)。
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2018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各学科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各学科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30%计)+面试(按占比70%计)。
招聘考试具体流程如下: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华东师范大学考点:2017年12月9日上午。
苏州大学考点、扬州大学考点、江苏师范大学考点:2017年12月14日上午。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当场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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