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泰州泰兴市招聘14名教师(第二批)公告(4)
2017-09-07 10:08:56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中国泰兴人民政府网
七、考核
泰兴市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要求对选定岗位的人员进行考核。
八、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对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在选岗前放弃选岗出现的缺额,在本次招聘聘用结束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空缺岗位的选岗。确定递补体检人选和递补人员选岗按本《简章》相关规定执行。选岗后,因考生放弃等情形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1.关于学历问题。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2.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考生在参加本次教师招聘笔试、面试、体检和选岗时,须按照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凡证件携带不全者,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十一、本简章由泰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泰兴市教育局0523-87728130、87728132
举报电话:泰兴市教育局监察室 0523-87728168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aixing.gov.cn/col/col11405/index.html
泰兴市教育局工作专栏jy.taixing.gov.cn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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