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知(2)
2017-08-23 14:47:57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教育网
(四)各高等学校要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苏教师〔2002〕59 号)及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统一组织申请人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各校要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体检表、检验单,防止漏检或作弊。体检医院应在体检表上明确给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无体检合格结论或提出复检但未复检的,不予认定。
(五)各高等学校在网报现场确认时,要安排专人负责申报信息核实、确认工作,并协助申请人在现场做好必要的修改和打印。严禁随意修改申请人信息,未经审核不得签署意见。各确认点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系统管理,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确保系统安全。
(六)为保证认定质量,省教育厅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加强对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七)为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请未获授权的高等学校于10月31日前,登录江苏教育网(www.ec.js.edu.cn)政务大厅进行网上集中申请。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联系电话:025-83239421,电子邮箱:jsjszg@126.com。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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