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南(2)
2017-08-23 14:50:30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教育网
四、材料整理要求
1.各高等学校有关负责部门需对本校全部申请人的申请表进行编号,并标注在材料袋封面和每份申请表的右上角。编号由年度代码(今年的年度代码为“17”)、认定单位代码(3位)和申请人顺序号(建议3位,按照各确认点申请人员网上报名号由小到大编排)组成。
2.材料排放顺序: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相片粘贴页;
(3)身份证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6)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7)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批准的免试申请表复印件;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证明材料;
(9)申请认定当年教学任务书或学工部门出具的专职辅导员证明;
(10)申请人体检表;
(11)公办高等学校编外聘用的教师和民办高等学校教师需提供的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和社保缴纳凭证;
(12)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需提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3.装订要求:将以上第(3)至(12)项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并放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相片粘贴页的后面,一齐装进材料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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