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选调教师12人简章(2)
2017-07-24 11:50:06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网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选调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五)开考比例
原则上选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不够开考比例,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开考比例后开考。
四、选调考试
(一)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部分岗位加试技能测试(详见《岗位表》)。
(二)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以选调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和领取准考证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对笔试合格人员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开考比例不够1:3比例,则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调整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并在选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采取演课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演课80分、答辩2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技能测试人员。
(五)技能测试
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技能测试内容根据岗位实践需要设计。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40%+面试×40%+技能测试×20%(选调岗位不设技能测试的,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选调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在编在岗证明,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并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标准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网(http://dqgzb.lda.gov.cn)、连云港开发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lygkfqe.com)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管理
选调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选调单位设岗后的岗位情况进行聘任,兑现工资待遇。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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